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更新时间:2020/11/20 10:48:49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委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员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学院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校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每年年初根据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5%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10(10)以上,无故缺勤2(2)以上,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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