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何李金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0/11/23 11:30:51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何李金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

如下:

何李金蓉,女,汉族,文化,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杨林寨乡(镇)沅潭村(街)人,1991年12月29日出生,2018年6月参加工作,现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专业教师。该同志于2019年4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10月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1118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011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23日至11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9113690629

      传真电话:0816-6357722

      来信地址: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党支部

      邮政编码:621000

 

中共中国书法篆刻学院党支部(盖章)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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